郭国强 律师
郭国强 ,福建省宁德市人,未央刑事律师团队骨干成员。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硕士 。福建省福安市政协委员。未央律师团队骨干成员。
郭国强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原系大学教师担任刑法课程,现为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专业刑事辩护律师,目前兼任政协委员。律师执业至今已超13年,执业以来共办理刑事案件550余起(其中援助案有40多起),积累了较丰富的刑事辩护及诉讼经验。
代表性案例:
1、冯某票据诈骗案(最终公安机关作撤销案件处理);
2、李某集资诈骗、非法经营案(造成3200多万元无法归还,紧扣缺乏共同犯意认为证据不足,检察机关终作不起诉处理);
3、林某故意杀人案(一审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定性改为聚众斗殴罪判处3年);
4、黄某运输、贩卖毒品案(法院采纳主要辩护观点,认定运输毒品罪不成立,并将贩毒数量减少50千克,由此位次调后两位判处死缓,刚好前四个被判死刑立即执行——公安部督办);
5、郑某故意伤害案(二审改判无罪并获国家赔偿11万元);
6、薛某涉黑、开设赌场等案(成功摘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帽子);
7、陈某拐卖儿童案(一审判处死刑立执二审改判死缓——公安部督办);
8、肖某盗窃60多万案(公安采纳意见改定性为职务侵占,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起诉书认定了自首和立功情节,虽毫无退赔,该案最终从十几年降到5年,辩护效果依然明显);
9、刘某滥发林木1300余立方米案(系全国不多的林木大案,最终争得缓刑);
10、李某受贿14万余元案(辩护历时1年6个月,最终争得缓刑);
11、刘某抽逃出资罪、骗取贷款罪案(法院采纳仅认定一罪虚报注册资本判10个月);
12、林某伪造增值税发票、虚开造增值税发票案(公安机关采纳意见作撤案件处理);
13、王某合同诈骗1000多万案(检察机关采纳犯意证据不足不予批捕,公安无罪释放);
14、谷某诈骗40余万案(一审采纳辩护意见,缓刑处理)
15、刘某等共同抢劫案(审查起诉阶段采纳辩护意见,附条件不起诉处理);
16、高某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一审采纳辩护意见,缓刑处理);
17、凌某等非法经营案(侦查阶段采纳辩护意见,撤案处理);
18、封某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侦查阶段因证据不足检察机关不予批捕);
19、代理广发银行上海分行为受害人的骗取银行贷款刑事案件49件,涉案金额10多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