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职责:负责党工委、办事处事务性工作、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和街道管理的其他部门的联系协调工作,确保工作正常运转;督促检查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命令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转达和催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的指示、批示等;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直接召开的会议,负责党工委、办事处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对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所属其他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起草党工委、办事处文件和文稿,收集处理各类信息、综合调研,反映工作动态;承担文秘、档案、组织、宣传、统战、机构编制、人事劳资、信访、保密、应急、离退休干部管理、后勤管理等工作;承担人大工委、政协联络、纪委(监察)、人民武装部、工会、“三关爱”、共青团和妇联等具体业务;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联系电话:0851-24221074 传真:0851-242207455
2.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杨溢)
职能职责:贯彻执行有关民政、民族宗教、老龄、残联工作的政策法规;负责救灾救济、民族宗教、老龄、残联和街道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业务工作,组织赈灾捐赠,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和救灾扶贫,指导宗教事务依法活动,组织老年人开展积极、健康向上的活动,帮助残疾人树立生活信心、扶志济贫; 管理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工作和军人的接收安置,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儿童收养、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和生活无着落人员的救助等工作;承担《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组织实施和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业务培训等工作,指导和协助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开展村(居)自治活动;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联系电话:0851-24256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