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红莲 “拼命三郎”“铁面包公”
在同事眼中,她是“拼命三郎”,经常加班加点工作,几年来没休息过一个完整的星期天。在消费者心中,她是“铁面包公”,敢于碰硬、敢于较真,哪怕是小至几元钱的赔偿也认真对待。
她就是开县消委会秘书长徐红莲。
消委会的工作,要和众多的消费者打交道,如果心中没有群众,这个工作就干不好。多年来,徐红莲不论案件大小,不论投诉者远近,她总是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理好每件纠纷。
2012年6月,消费者蒋某从网上购药品,服用后觉得效果不佳,按厂方承诺退货后,却一直没收到退货款。徐红莲多方奔走、上下协调,终于为蒋某追回款项。
今年4月,张大爷在县城某药店购药品被多刷10.5元。接到投诉后,徐红莲立即到药店查证,帮张大爷追回了多收的钱。为防止此类现象再次发生,她总结经验、规律,拟定了《商品消费五点注意》进行发布,提醒消费者。
干一行爱一行是她的特点。白天,要帮助消费者维权;晚上,她便利用休息时间钻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反复琢磨,熟记于心。几年来,她在各类报刊杂志发表文章10余篇、信息36条。
在工作中,她敢于挑战行业“潜规则”,先后开展了服务业、金融业行业评议活动,打破了宾馆行业12时退房、“理发行业收取消毒毛巾费”等“潜规则”。
她善于创新,与县法院协调,建立“联合巡回调解”新模式,有效化解了一大批投诉案件。2013年7月,县消委联合县法院成功巡回调解一起因水泵漏电致伤人纠纷,为陈某挽回经济损失2万元。
5年来,在徐红莲带领下,全县消费者组织共接待消费者咨询3000多人次,处理消费投诉案件1200多件。其中,她亲自参与处理的投诉就达600件以上,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00余万元。
在她的努力下,开县消委会连续3年被市消委会评为先进集体,2011年被评为全国中消协先进集体;她个人获评“2012年重庆市妇女创先争优先进个人”、“2013年重庆市工商局十佳消费维权先进个人”,多次被开县工商局表彰为先进个人和优秀共产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