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3月27日,曹志同志在七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草案)》的说明。
曹志同志推动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他强调,要做好联系代表的工作,认真对待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安排好代表的视察活动,更好发挥代表作用,使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他多次主持会议,研究代表法草案有关问题,并向七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关于代表法草案的说明。在全国人代会期间,他多次向大会主席团作关于代表提出的各项议案和建议处理意见的报告,推动有关方面认真审议办理代表议案建议,不断提升代表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