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机关党委工作,协助局长负责日常工作。分管党群(包括党建、共青团、妇委会等工作)、人事科(教师工作科及老干、支教工作)、市教育基金会秘书处、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市师资培训中心。 3.副局长邹卫: 分管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民办教育科、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市广播电视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