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15 10:41:39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司长马嘉宾出席发布会。(中国教育报记者 张劲松/摄)
马嘉宾:
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是目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个突出问题。这次《实施意见》也给予了高度关注。为了应对和破解这一问题,《实施意见》做出了明确规定,也提出了具体要求,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信息要透明。要在培训平台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退费办法,要让学生和家长知情,要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周期要合理。按照课时收费的,每科一次性收费不能超过60课时,按照培训周期收费的,一次性收取周期不能超过3个月的费用。三是合同要公平。要提供格式合同,明确权利和义务,按照协议来办事。同时,还要探索创新,鼓励建立第三方账户监管机制,通过综合施策,降低学生和家长的消费风险,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时从长远来说,有这样的规定,对企业也能够控制运营风险,促进行业良性发展,持续健康的发展。谢谢。
2019-07-15 10:42:19
中国教育报记者:
请问吕司长,我看到《实施意见》当中提到对从事学科知识培训的人员应当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请问对培训人员有这样的要求有什么样的考虑?培训机构能做到吗?谢谢。
2019-07-15 10:43:45
吕玉刚:
谢谢教育报记者的提问。校外培训的对象是我们的中小学生,应该说这些学生身心发展还不够成熟,所以对他们实施培训的人员的素质,对培训质量、对学生的健康成长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在《实施意见》当中提出,特别是学科类培训人员要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这也是《教师法》里面规定的,也是去年国办80号文件《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当中对教师提出的基本要求。
2019-07-15 10:44:50
吕玉刚:
如果没有合格的教师素质,导致对学生培训行为不规范,受害的还是我们的中小学生,所以在这个问题上,必须要严格要求,这是依法依规提出的要求。因为这是第一次提出这样的要求,我们也从实际出发。现在我们也知道一些培训机构相当多的培训人员可能没有取得教师资格,那么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所以我们提出了整改的时间是到2020年的6月份,也就是到明年6月份的时候他应该取得教师资格。为什么规定这个时间?就是考虑到这些人员申请教师资格有个过程、有个时间安排。所以在这个时间内,我们的培训人员可以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有能力的、符合要求的,应该能够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那么这个时间也是给足了、留出了参加考试、取得教师资格的时间。在这之后没有教师资格的,是不能继续从事培训工作的。包括我们线下的培训工作,也是这样的,我们也正在清理,对不具备教师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也不能再继续从事培训工作。谢谢。
2019-07-15 10:45:57
澎湃新闻记者:
与线下培训机构相比,线上培训机构更具有隐蔽性,他们多是以信息技术公司来注册的,针对这种线上培训机构的隐蔽性,我们如何排查备案,如何治理?另外,线下培训机构可以通过关停有效治理,但是线上的培训机构在关停以后,可以换个网址重新开业,请问我们如何持续性监管这些线上培训机构?谢谢。
2019-07-15 10:46:38
马嘉宾:
这次的《实施意见》针对线上培训活动的特点,提出了一系列规范性意见。比如说,首先是实施备案制度,这就和我们线下的机构在审批方面具有区别,这个区别就是更加强调了事中和事后的监管,针对线上的培训基于互联网开展的特点做出的。同时,这个备案提高了层级,是放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由省里开展备案审查,能够保证它的科学性、权威性,能够保证审查的质量。
2019-07-15 10:47:58
马嘉宾:
从技术手段来说,这次的《实施意见》也特别强调了“互联网+监管”的新模式探索,利用信息技术来开展监管,国家层面建立一个管理服务平台,为我们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为企业、为学生提供便利。企业可以通过这个平台来提交相应的备案材料,教育行政部门可以联合有关部门通过这个平台,来审查企业提供的备案申请材料。同时,我们还要建立相应的机制,比如说黑白名单的制度,对符合规定的,通过审查的、符合要求的培训机构列入到白名单。对于有违规行为的,我们先列到灰名单,要求整改。没有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列入到黑名单,实现一个动态的管理,这些都通过平台开展。我们通过备案审查、日常监管,来实现对互联网培训活动机构的有效监管。同时,吕司长刚才介绍中也特别强调了,互联网培训机构的监管不只是一家的事情,这次文件是六部门联合发的,六个部门共同来努力,形成一个工作合力,与地方相关部门一道,来实施有效的监管,确保培训质量和培训要求符合国家规定,为孩子们提供健康的、高质量的校外培训。谢谢。
2019-07-15 10:48:49
中新网记者: